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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湖南省财政厅 关于做好2024年先 进制造业高地建设专项资金 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2024-06-20  来自: 工信厅 浏览次数:75

湖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湖南省财政厅

关于做好2024年先进制造业高地建设专项资金

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市州、财政省直管县市工信部门、财政部门: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加快建设“4×4”现代化产 业体系,推进新型工业化,培育和发展新质生产力,推动制造业 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发展,持续用力打造国家重要先进制造 业高地,根据《湖南省先进制造业促进条例》《湖南省打造国家 重要先进制造业高地若干财政支持政策》《关于加快推进新型工 业化打造国家重要先进制造业高地的实施意见》《湖南省先进制 造业高地建设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等规定,现组织开展2024年湖


 

 

 

南省先进制造业高地建设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   

一、重 点支持方向

(一)省政府十大产业项目、“4×4”现代化产业体系、先进 制造业高地标志性工程、新质生产力、产业培塑行动、重 点产业 倍增计划、“智赋万企”行动、产业基础再造工程等。

(二)新一代信息技术、工程机械、轨道交通装备、先进钢 铁材料、现代石化、音视频等11个重 点产业链(产业集群)的巩 固提升和培育壮大,以及其他先进制造业集群培育提升等。

(三)制造业企业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发展,以及提升 生产安全等。

(四)检验检测、适配攻关、产品中试、新材料中试等推动 创新成果转化和提升产业发展生态的重大平台建设。

(五)省委省政府明确的重 点工作和重大事项。

具体申报方向见《2024年湖南省先进制造业高地建设专项资 金申报指南》(附件1)。

二、申报基本条件

(一)申报单位在湖南省内依法注册, 一般应具有独立法人 资格,或者在湖南设立独立核算并纳入小法人统计的分公司或 子公司。申报单位具有健全的财务管理机构和制度,能够严格落 实资金管理要求,积极配合做好调查、调度、绩效评价等工作, 具有良好信用。


 

 

 

(二)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有关法律法规,预期经济社 会效益较好,具有较强的示范带动作用。

(三)补助类项目申报前应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湖南制造强省 项目库系统入库。

(四)优先支持省委省政府明确支持的事项,优先支持有研 发活动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获得国 家 级或省级标杆示范的单位,以及在省级及以上绩效评估或审计中获得优 秀档次的单位。

(五)不符合申报条件的主要情况:

1.所申报项目或事项违反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等规定,使用国 家明令禁止设备进行建设的项目,不得申报。

2.项目单位在绩效评价或审计中未获得通过,以及在项目调 度、经济运行调度等工作中不配合,造成不良影响的,不得申报。

3.获得往年制造强省(先进制造业高地建设)专项资金支持需 要验收的项目,目前尚未通过验收(未在系统中提交并通过审核) 的单位,以及2022年、2023年连续两年获得省工信厅专项资金项 目补助的单位,不得申报本年度项目补助。

4.存在被列入信用湖南网失信名单等其他严重问题的单位,不 得申报。

5. 已经列入国家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或新型技术改造试点的 项目,不得重复申报。

(六)各方向具体申报条件参考附件1。


 

 

 

三、申报基本程序

(一)市州项目,由市州工信局牵头组织申报,要充分调动 各相关业务科室的积极性,组织相应专题方向项目的申报、初审 等工作,市州财政局配合开展相关工作。市州工信局、财政局联 合行文上报省工信厅。

(二)财政省直管县市项目,由县市工信部门、财政局参照 市州项目的组织方式,联合行文上报省工信厅,同时抄报所在市 工信局、财政局。

(三)中央在湘单位和省属单位的项目按照属地管理原则, 通过所在地进行申报。

四、申报方式与要求

(一)项目资料要求。

1.项目资料原则上采取网上报送方式,不接受纸质资料。项目 申报单位对照申报指南(附件1)和申请报告模板(附件4)编制                      (http://222.240.80.54:8086/pmp/a/login)上传提交项目申请报告  (相关附件应全部插入到项目申请报告中,不接受多个文件上 ),市州、县市区的工信部门及时在系统中审核上报。

补助类项目申报前,先通过湖南制造强省项目库系统填报完 整的项目入库信息(http://222.240.80.54:18080/hnibdp-daq/login,  截止时间为2024年7月19日)。

2.项目资料是资金安排、监督管理、绩效评价、项目验收等工


 

 

 

作的重要依据,各企业要对申报事项的真实性、数据准确性负责, 部分支持事项的申报资料需由企业法人代表或法人代表委托授权 人在申报资料上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见申请报告模板)。由委 托授权人签名的,应提供企业法人代表相关授权文书。

3.各市州、县市区工信部门要对项目申报资料要件的齐全性等 认真把关。坚决杜绝虚假申报,不得推荐明显不符合条件的项目, 对审核把关不严的地方,将给予通报批评并核减下一年度项目申 报指标。

(二)上报文件要求。市州、财政省直管县市推荐文件需扫 描上传到省工信厅项目管理系统,并报送纸质文件一式2份(只 需红头文件和项目汇总表,不需要项目资料)至省工信厅投资规 划处。项目汇总表电子版(必须是可编辑表格文件,不能是PDF  或图片文件)发送到邮箱abc2212144@126.com

(三)申报截止时间。网上申报和纸质文件的截止时间为2024 7月19日。

五、联系人与联系方式

(一)项目单位在申报过程中遇到业务问题请向当地工信、 财政部门咨询,或者联系附件1中相应方向的工作人员。

(二)项目管理系统操作问题咨询请致电0731-88955465。

(三)文件上报收件人:

省工信厅投资规划处:冯里根;

地址:长沙市天心区新韶东路467号,邮编:410004。


 

 

 

六、特别提醒

(一)专项资金的监管、绩效评价、项目验收、审计等工作 按照有关规定实施。各企业应当积极配合,如实申报有关事项。 对故意报大建小或材料造假的, 一经查实,立即取消申报资格并 记入企业诚信档案,3年内不得申报省工信厅专项资金。对获得专 项资金支持却不配合后续监管或不按约定完成项目建设的,视情 况收回已安排的资金。

(二)本专项资金申报不收取任何费用,省工信厅、省财政 厅从未委托任何单位或个人为申报单位代理专项资金申报事宜。 任何机构或个人假借机关单位或工作人员名义进行推销,违背企 业意愿收取费用,可向当地有关部门或省工信厅举报。省工信厅 举报受理电话:0731-88955386。

 

 

 

附件:1.2024年湖南省先进制造业高地建设专项资金申报指南 2.申报项目汇总表(模板)

3.各专题方向申报材料模板和汇总表模板(见挂网附件)



(来源:工信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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