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县市区农业农村局、财政局,省级有关项目承担单位: 根据农业农村部、财政部关于农业优势特色产业集群建设有关要求,为有序推进产业集群建设,进一步规范程序、落实责任、强化监管,结合我省实际,我们制定了《湖南省优势特色产业集群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湖南省农业农村厅 湖南省财政厅 2022年8月29日 湖南省优势特色产业集群项目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和规范优势特色产业集群项目(以下简称项目)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关于修订农业相关转移支付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农〔2022〕25号)、《农业农村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开展优势特色产业集群建设的通知》(农办计财〔2020〕7号)等有关文件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暂行办法。 第二条 本暂行办法适用于农业农村部、财政部批复的优势特色产业集群项目建设管理。 第三条 项目建设实行省负总责,市州、县市区及省直相关单位抓落实的工作机制。 第四条 省级负责确定产业方向和集群建设市州、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