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2-19 2025
    admin
    为加快推动钢铁行业转型升级,促进行业高质量发展,我部对《钢铁行业规范条件(2015年修订)》进行了修订,形成《钢铁行业规范条件(2025年版)》,现予以公告。《钢铁行业规范条件(2015年修订)》和《钢铁行业规范企业管理办法》(工业和信息化部2015年第35号公告)同时废止。 附件: 钢铁行业规范条件(2025年版).doc 钢铁行业规范条件(2025年版).pdf ‍工业和信息化部 2025年1月24日 钢铁行业规范条件(2025年版) 第 一 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落实全国新型工业化推进大会部署,促进钢铁行业高质量发展,结合行业发展新形势新要求,对《钢铁行业规范条件(2015年修订)》和《钢铁行业规范企业管理办法》(工业和信息化部2015年第35号公告)进行修订,制定本规范条件。 第二条 本规范条件适用于依法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港澳台地区除外)设立、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钢铁企业,包括长流程企业、短流程企业。长流程企业是指具备炼铁(高炉、非高炉、回转窑—矿热炉等)、炼钢(转炉、氩氧脱碳炉)、...
  • 02-19 2025
    admin
    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印发《关于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湘政办发〔2025〕5号 各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各直属机构:《关于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的实施方案》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25年2月18日(此件主动公开)关于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的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党中 央、国务 院关于进一步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的决策部署,认真落实《国务 院办公厅关于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的意见》(国办发〔2024〕54号)明确的各项任务要求,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就严格规范我省涉企行政检查工作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针对行政检查事项多、频次高、随意性大,以及任性检查、运动式检查、以各种名义变相检查等突出问题,从源头上加强管理,理清行政检查权责,明确责任分工,优化工作流程,改进检查方式方法,既防止涉企行政检查过多过滥,又防止出现监管不到位现象,确保行政检查于法有据、严格规范、公正文明、精 准高 效,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 二、明确行政检查主体,严禁不具备主体资格...
  • 01-22 2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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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湖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关于开展《国 家工业资源综合利用先 进适用工艺技术设备目录》征集工作的通知 各市州工信局,有关行业协会: 为贯彻落实《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加快推进工业固废源头减量和规模化、高值化利用,提升再生资源综合利用水平,发展高 端智能再制造,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 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国 家工业资源综合利用先 进适用工艺技术设备目录》推荐工作的通知(工信厅联节函〔2025〕20号),拟征集一批工业资源综合利用先 进适用工艺技术设备目录报送工业和信息化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征集要求(一)征集的工艺技术设备主要面向工业固废源头减量、工业固废综合利用、再生资源综合利用和机电产品再制造等四个领域。1.工业固废源头减量。主要指通过技术升级或增加工序,减少工业生产过程中固废产生量和降低危害性的工艺技术设备。重 点聚焦粉煤灰、煤矸石、冶炼渣等大宗工业固废源头减量,以及钢渣、磷石膏、赤泥等复杂难用固废减量化和预处理技术等。2.工业固废综合利用。主要指利用工业固废生产综合...
  • 01-01 2025
    admin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中国宝武钢铁集团有限公司、鞍钢集团有限公司、中国五矿集团有限公司、新兴际华集团有限公司: 经商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务 院国资委,现将修订后的《钢铁行业产能置换实施办法》印发给你们,自2021年6月1日起施行,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工业和信息化部 2021年4月17日 发布日期:2021-05-08 钢铁行业产能置换实施办法 第一条 为巩固钢铁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工作成效,推动行业高质量发展,按照《国务 院关于化解产能严重过剩矛盾的指导意见》(国发〔2013〕41号)和《国务 院关于钢铁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实现脱困发展的意见》(国发〔2016〕6号),结合钢铁行业发展新形势,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各类所有制钢铁企业建设炼铁、炼钢冶炼设备的项目。钢铁企业建设冶炼项目须按程序公示公告产能置换方案。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的等量置换是指建设产能等于退出产能;减量置换是指建设产能小于退出产能;置换比例是指退出产能与建设产能之比。 第四条 本办法所称的大气污染防治重 点区域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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